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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徽明锐新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MiniLED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4-02-18环评公示
安徽明锐新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MiniLED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2月18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
安徽明锐新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MiniLED显示模组生产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2月18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MiniLED显示模组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凤阳县经开区
建设单位 安徽明锐新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北京科泽华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安徽明锐新型显示科技有限公司MiniLED显示模组生产项目;位于安徽省凤阳经济开发区凤翔大道南侧、凤阳凯盛硅材料有限公司西侧,占地面积53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262.6平方米,项目配置各类生产工艺设备1205套,配套建设厂房、仓库、综合动力站、研发办公楼等。建成后,年产55000平方米MiniLED显示模组。
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1月23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合理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修复,切实做到“三同时”,加强环境管理,做好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可满足当地环境质量要求,有利于改善区域环境,造成影响较小。因而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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