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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徽省蒸谷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小岗村食品园2万吨蒸谷米加工示范与蒸谷米关键设备开发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4-02-19环评公示
安徽省蒸谷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小岗村食品园2万吨蒸谷米加工示范与蒸谷米关键设备开发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2月19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安徽省蒸谷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小岗村食品园2万吨蒸谷米加工示范与蒸谷米关键设备开发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4年2月19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小岗村食品园2万吨蒸谷米加工示范与蒸谷米关键设备开发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滁州市凤阳县经开区
建设单位 安徽省蒸谷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蚌埠安鑫环境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产业园经三路,租赁现有厂房(1#厂房、2#厂房、5#厂房),总建筑面积约10000m2,新增8个稻谷筒仓,新增占地面积约1200m2,项目扩建新增产能为:年产11000吨蒸谷米(实际新增13500吨蒸谷米,含现有产品2500吨普通大米进一步加工的2500吨蒸谷米),建成后全厂预计年产2万吨蒸谷米。
公众参与情况 2024年2月4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选址可行;项目实施后,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各种污染物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质量原有功能级别。因此,本评价认为,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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