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人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项目公示 > 环评公示

环评公示

广东天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2023-05-26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天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天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天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托盘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天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肇庆市高新区古塘北路古驿街广东威悦电器有限公司5号厂房

编制单位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成后年产新能源电池托盘3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租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废气

喷胶废气、固化废气

项目喷涂、固化工序均设置在抗石击涂料喷涂区中,均为密闭的空间,各设施顶部设置排放口直连风管,使各空间均处于负压状态,废气收集后经“一级药剂喷淋+水雾分离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和无组织排放限值。

机加工金属粉尘

预计90%金属粉尘在车间沉降,其余10%飘逸至车间外环境无组织排放。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氩弧焊接烟尘

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清洗废气

经加强车间内换风次数后无组织排放。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废水

清洗废水

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噪声

生产设备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废边角料、废金属屑、废包装材料、切割金属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卖给资源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废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废活性炭(HW49)、污泥(HW08)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定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文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