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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11-21环评公示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件精神,依据《环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件精神,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对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示,公开项目环境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南湖组下坎南;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4000万元,租赁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南湖组下坎南现有土地100亩,新建繁殖舍,育肥舍公猪舍、隔离舍等15000平方米,新建配套基础设施1000平方米及环保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1200头母猪10000头育肥,动禽蛋白加工利用,饲料加工利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南湖组下坎南
联系人:张正楼
联系电话:15155056140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名称:合肥清之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与凤霞路交口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18326120513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凤阳县刘府镇南湖种养殖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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