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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关于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文件审批的公示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2022-09-30环评公示
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备注1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肇环高新建〔2022〕35号2022-9-28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备注

1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肇环高新建〔2022〕35号

2022-9-28

广东瑞庆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肇庆市国家高新区亚铝大街延长线以北、龙湖大道以东地块

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肇庆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肇庆市司法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真:0758-3646550


肇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瑞庆时代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一期)重大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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