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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大庙石英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08-14环评公示
大庙石英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8月14日拟对下列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
大庙石英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排污口设置论证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8月14日拟对下列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大庙石英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排污口设置
建设地点 大庙石英产业园
建设单位 凤阳县大庙镇
编制单位 北京科泽华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庙石英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规模:1000 m3/d;
(4)项目建设位置及占地面积:凤阳县大庙镇沙园大道与兴企路交叉口,占地面积为15780m2;
(5)排污口类型及排放方式:生活污水入河排污口,连续排放;污水处理厂尾水通过管道排入沟渠,再经由沟渠排入唐河,排污口坐标为东经117°27′44.19″,北纬32°45′15.00″;

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6月30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排污口设置方案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排污口设置方案论证总体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排污口设置方案可行,正常工况排放产生影响较小,事故工况排放影响可控。因此,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排污口设置方案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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