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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第一环评网 2023-07-12环评公示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 发布时间:2023-07-12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位于天津港北港池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5#-7#泊位)北侧、天津港北港池西侧岸线。码头南侧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    发布时间:2023-07-12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位于天津港北港池欧亚国际集装箱码头(5#-7#泊位)北侧、天津港北港池西侧岸线。码头南侧续接于5#-7#集装箱泊位,北侧为已有环球滚装码头,与规划隧道相接,陆域西侧至临海路。

本工程码头岸线总长度1100m,总占地面积为740540.6m2,海域使用面积29.9356m2,共建设3个集装箱泊位,可同时停靠一艘7万吨级和两艘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水工结构按照2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建设),设计集装箱年通过能力250TEU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9年11月,天津港第二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委托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9年12月25日取得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津滨审批二室准[2019]345号)。工程自2019年12月30日正式开工,2021年10月9日完工,于2021年12月17日完成排污登记工作,登记编号:91120118MA06RUMCXF001W。

(三)投资情况

本工程实际总投资509249.47万元,实际环保投资572.68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0.11%。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为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工程竣工环保验收调查

二、工程变更情况

根据验收调查报告,本项目堆场垛区分布由原先的9条26个垛区改为8条24个垛区;实际建设污水处理站工艺进行了优化。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一)大气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源于主要来自施工现场的交通扬尘砂石料装卸、搅拌和储存过程产生的扬尘以及汽车尾气。建设过程中通过设置围挡、苫盖、洒水、施工车辆限速行驶、保持路面清洁六个百分百等措施,降低了扬尘的产生;通过采取合理调度施工计划等防控措施,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未对施工场地附近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

项目运营期环境空气污染主要为船舶尾气及污水处理设施恶臭,船舶采用环保型轻柴油作为燃料油;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有离子除臭设施,污水处理站内废气经风机收集,经恶臭设施净化后无组织排放。不会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二)水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在大潮期及退潮时进行疏浚作业,定期对排泥管、挖泥船等进行维修检查;施工现场设环保厕所;纳泥区内设置分隔围埝、防污屏,保证溢流口位置高于纳泥泥面高度并布设土工布过滤层等工程措施。有效防止了施工期对周边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包括船舶污水和陆域污水。船舶生活污水及船舶舱底油污水均由经海事局备案的有资质单位接收处理;人员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港区绿化及道路喷洒;流动机械冲洗水经维修中心含油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港区绿化及道路喷洒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三)噪声环境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通过积极采取多种降噪、隔声、消声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的作业时间等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装卸机械及船舶噪声。项目通过选购低噪声机械设备,固定设备安装消声器,定期维修养护等措施,有效降低本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建筑废料分类处置、部分综合回收利用后,其余运往当地市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土石方用于场地平整、填筑施工便道。生活垃圾委托相关单位清运处置。施工单位通过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固体废物能够得到妥善处置。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船舶垃圾、生活垃圾及码头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油渣、含油面纱、有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油污泥等危险废物。船舶垃圾由海事局认可的有资质单位环保船用于接收;陆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经收集后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交由天津合佳威立雅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清运处理。各固体废物取向合理。

)生态环境

施工期涉海施工作业避开了4月25日~6月15日渔业生物资源养护敏感期时段,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采取增殖放流等修复措施对渔业资源进行了修复。

四、验收监测结果

1)环境废气

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厂界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要求。

2水环境

①周边水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所在海域站位5海洋沉积物中铜、锌、砷、汞、镉、铬、铅、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均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第三类标准要求;站位16、站位18海洋沉积物中铜、锌、砷、汞、镉、铬、铅、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均满足《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GB18668-2002)第二类标准要求。

②处理后废水

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色度、浊度、嗅、氨氮、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性固体、溶解氧浓度均可以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道路清扫、消防”标准要求。

2)声环境

监测结果表明,本工程四侧厂界噪声昼、夜间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值,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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