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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凤阳县金中都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凤阳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04-03环评公示
凤阳县金中都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凤阳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4月3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
凤阳县金中都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凤阳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4月3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凤阳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目—凤阳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工程
建设地点 凤阳府城镇
建设单位 凤阳县金中都生态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安徽碧波天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府城镇朝阳路南侧、独山大道西侧、竹园路以北,拟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8405m2,规划总建筑面积29926.80m2,其中:新建健康指导综合楼12891.8m2(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和职业病防治所),检验实验楼约4540.385m2,应急综合楼(卫生应急指挥中心、隔离室及仓库)约5452.53m2,人防工程及地下车库6915.06m2;其中应急综合楼内3、4F为就诊、医防融合示范区及病房,共设置床位48张,平时主要接收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患者等。
公众参与情况 2023年3月16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项目属于基本预防保健、卫生应急、卫生监督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安徽省及滁州市凤阳县医疗发展需要。项目建设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暂的,可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进行有效控制,服务期采取评价所提出的措施后污染物能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加重区域环境影响程度。项目在施工期和服务期严格按照本报告书中所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后,并加强内部环境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能实现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考虑,评价认为,项目建设可行。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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