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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广东利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肇庆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2023-01-30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利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利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知青路第二行政区肇庆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邮    编:526238

联系电话:0758-3646618

传    真:0758-364655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利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利荣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肇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业路9号之三4号厂房(金抡产业园区)

编制单位

江门市邑凯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建成后年产日用塑料制品2450吨,其中吸塑制品450吨、注塑制品20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使用现有的厂房进行生产,不存在施工期,只需进行设备安装即可投入生产。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源及其防治措施包括:


污染源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废气

注塑有机废气

每台设备上方均设置集气罩,且设置三面加装围挡(仅留1个物料进出通道),形成包围型集气方式,废气收集后由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恶臭 (臭气浓度) 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值)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无组织排放限值。

片材有机废气

吸塑有机废气

投料粉尘废气

项目使用的搅拌机和破碎机均为全密闭工作,开机运行时物料口保持关闭状态,破碎或搅拌完成后静置一段时候再取出物料,粉尘产生量极少,项目拟在搅拌装置其废气产生区域侧设置集气罩收集废气,经布袋除尘装置设备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

生活污水

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冷却塔冷却用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

生物喷淋塔喷淋废水

循环使用,不外排。

噪声

生产设备

采取消声、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再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等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气处理生物污泥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一般固废:部分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部分统一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公司处理。

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可不开展公众意见调查;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我局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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