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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山石英岩矿年产400万吨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评公示_凤阳县人民政府 2023-01-04环评公示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山石英岩矿年产400万吨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1月4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山石英岩矿年产400万吨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2023年1月4日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0-2226169    通讯地址: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环境管理股
项目名称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山石英岩矿年产400万吨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凤阳大庙镇
建设单位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环评单位 合肥蓝泰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凤阳县南部山区,凤阳县大庙镇,建设总投资139330.40万元,矿区面积0.2009平方公里,设计开采标高范围为+235m~+50m,技改扩建工程矿区范围、面积与现有工程矿区范围、面积保持一致不变,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15米,深孔爆破,机械铲装。共分13个台阶剥离。建设规模:矿山服务年限约7.4年(含基建期2个月)。年开采400万吨玻璃用石英岩矿原矿。
公众参与情况 2022年12月9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环评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
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 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灵山石英岩矿年产400万吨露天采矿技改扩建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安徽省铁矿等十四个矿种采选行业准入标准》(2018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环发HJ651-2013)等要求,项目选址符合《凤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项目配套建设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各类污染物可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工程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采取生态保护措施,服务期满后及时复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本项目在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生态恢复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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