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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执法

评估中心组织完成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培训小视频录制

环境影响评价网 2022-11-03生态环境执法
2020年12月1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总体方案》(环办执法函〔2020〕687号),12月14日,生态环境执法局印发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

20201211日,生态环境部印发《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总体方案》(环办执法函〔2020687号),1214日,生态环境执法局印发了《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执法函〔202021号)。为指导排污单位如实标记生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和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保证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有效,2021年第一季度,生态环境执法局组织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录制了一系列短视频教程,介绍试点总体工作方案和火电、水泥、造纸行业不同工况下的标记规则、电子督办机制。

标记规则小视频包括1个试点总体工作方案的培训视频和8个典型行业标记规则的培训视频。其中,典型行业标记规则的培训视频分别为火电行业启动和并网供能工况标记规则,火电行业故障事故和解列工况标记规则,火电行业停炉(机)停运工况标记规则;水泥行业止料、停窑降温、停运工况标记规则,水泥行业烘窑投料工况标记规则,水泥行业故障事故工况标记规则;造纸行业停运及故障事故工况标记规则,造纸行业生产设施运行状态调整工况标记规则。

督办机制培训小视频包括1个电子督办机制说明、4个火电行业电子督办细则、4个水泥行业电子督办细则、3个造纸行业电子督办细则。通过电子督办平台,以短信、微信等方式向联网排污单位或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发送“事前预警、事中调度、事后处理”电子督办,分别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责任。其中,“事前预警”发送目的为提醒排污单位积极主动防范环境违法风险,发送对象为企业,企业收到预警信息后无需核实反馈,只需自主标记或采取其它措施。“事中调度”发送目的为预防企业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督促其及时核实、排除故障。发送时主送企业,抄送地市级、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企业收到督办时应及时核实、排除故障,并在6小时内按照操作提示如实反馈情况。超过6小时企业不反馈核实,由督办平台再次将信息推送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事后处理”发送目的为提醒监管部门依法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及时录入调查、处理处罚进展情况。发送时主送地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抄送企业,需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在电子督办平台填写反馈拟处理意见,未及时反馈的,由督办平台将信息推送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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